方达助力四维图新著作权侵权案胜诉并获6450万元判赔额

方达律师事务所代表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四维图新”)赢得著作权侵权案胜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云计算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合称“三被告”)被判向四维图新连带赔偿经济损失6450万元。

这是迄今为止中国著作权侵权案件获得的最高判赔额。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本案并对该案进行判决。判决认为,涉案电子地图构成著作权法规定的图形作品,三被告未经许可通过“百度地图”、“百度Carlife”、“百度导航”等软件使用与原告涉案电子地图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地图,侵犯了原告四维图新公司对涉案电子地图享有的著作权。此外,法院还颁布禁令并判令三被告刊登声明,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四维图新成立于2002年,是中国导航地图产业的开拓者。经十余年的创新发展,现已成为导航地图、导航软件、动态交通信息、位置大数据、以及乘用车和商用车定制化车联网解决方案领域的领导者。

合伙人杨璞律师谈到,“我们很高兴受客户委托,协助客户完成这个备受瞩目、非常复杂的著作权侵权案。该案获得胜诉极大保护了客户的核心知识产权,同时也在整个社会层面夯实了保护电子地图核心知识产权的共识。”

方达团队负责合伙人为杨璞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