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达助力鲍尔赛嘉成为第27家获得PFM牌照的外资机构

2020年2月,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便利申请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相关事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20年3月1日起,新提交登记申请的机构应对照《通知》所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登记清单》”),全面、真实、准确、规范地准备登记所需申请材料。这是基金业协会结合六年来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工作实践,第一次系统地对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整体性梳理和明确。与所有内资管理人牌照的申请人一样,外资私募基金管理人牌照的申请人亦可以依据《登记清单》相应准备和提交管理人登记所需材料和信息。

2020年6月,基金业协会完成了主要领导的换届,原会长洪磊卸任,何艳春接棒继任基金业协会的新一任会长。

根据基金业协会最新公开信息显示,鲍尔赛嘉(上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鲍尔赛嘉”)已于2020年7月27日完成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其唯一出资人和实际控制人为Power Pacific Investment Management Inc.。这是第27家获得PFM牌照的外资机构。同时,鲍尔赛嘉也是在《通知》之后首家完全依据《登记清单》中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材料清单的新要求完成登记的PFM机构。

根据《登记清单》的最新要求,证券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时,需要提交详细的商业计划书、出资人出资能力证明、高管承诺函和高管及团队员工投资管理经验证明(例如近三年内连续六个月以上可追溯的投资业绩证明材料)等材料。同时,律师应结合上述出资人出资能力证明材料,核查财产证明真实性、估计及除贷后净值、资产来源及合法性、股东是否具备充足的出资能力等,并在法律意见书中对上述高管及团队员工投资管理经验证明的真实性发表结论性意见,逐一论述该证明中所应反映的资金规模、投资期限、投资业绩、组合投资及获益情况。

本项目由合伙人人任志毅律师和唐婕人律师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