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达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团队代理微软公司的某关联主体(“微软公司”),应对一家美国非专利实施主体(NPE)(“原告”)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的专利侵权纠纷,近日取得认定不侵犯专利权及现有技术抗辩成立的一审胜诉判决——这是专利侵权领域迄今为止少见的基于二手设备使用公开主张现有技术抗辩得到法院支持的突破性案例。
2023年初,原告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本案诉讼,指控微软公司侵犯其专利。因并行无效程序对其不利的认定,原告在法院安排的庭前会议前不到半个月,于2024年7月底彻底变更其侵权主张。面对原告突然提出的全新侵权主张,方达团队迅速构建了“不侵权抗辩+现有技术抗辩”的复合型抗辩策略:一方面通过精准的权利要求解释构建多层次不侵权抗辩,另一方面以完备的证据体系构建现有技术抗辩基础。通过协同法院高效完成调查、勘验与审理等各项程序,方达团队在原告彻底变更侵权主张后的第八个月便即为客户争取到了全面胜诉的审判结果。
在不侵权抗辩的准备工作中,为了向合议庭充分阐释原告变更后主张的全新被诉技术方案与涉案专利技术方案存在根本差异,方达团队从整体技术构思到技术特征的具体比对等多个层次出发,精心设计了近20项反驳性测试,充分利用鉴定报告、现场勘验等多种形式,全面向合议庭呈现了详实且有力的不侵权抗辩。
在现有技术抗辩的准备工作中,方达团队直面以“审查认定难、成功概率低”而著称的使用公开难题,突破性地选取了一款发布于涉案专利优先权日前(距今已十五余年)且搭载微软Windows 7系统的二手设备作为载体,主张被诉技术方案属于现有技术。方达团队通过多维度、多形式的证据检索,针对该设备的公开日期与相应技术内容的真实性构建了完整且清晰的证据链条,成功迫使原告代理人当庭认可该项现有技术的公开日期与真实性,可以用于现有技术的比对。
近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当庭宣判,认定微软公司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保护范围且现有技术抗辩成立,依法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胜诉不仅彰显了微软公司捍卫自身权益、积极对抗NPE无依据侵权指控的坚定立场,也展现了方达团队在复杂知识产权争议解决领域卓越的专业实力,为同类企业应对专利纠纷提供了具有示范意义的司法实践参考。
本案工作团队由方达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诉讼合伙人杨璞律师领导,团队成员包括董远溪、管星、谷利云、朱晓鹏、周振汉律师。团队成员李家伟提供主要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