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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竹
合伙人·北京 注册外国律师(中国)·香港
简介 近期代表项目与案例 其他信息 相关阅读
彭竹律师的主要执业领域为争议解决,包括国际/涉外商事仲裁、商事诉讼、家事诉讼业务等领域。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德语语言文学学士,2004.9-2008.7
北京大学,国际政治学学士,2004.9-2008.7
北京大学,法律硕士,2008.9-2011.7
德国柏林自由大学,商法交换生,2009.9-2010.7
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外国律师
工作语言
普通话
英语
德语
职业背景
彭竹律师2014年加入方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在此之前曾自2011年7月至2014年10月在另一家中国知名律师事务所工作。
简介
近期代表项目与案例
- 正在代表一家BVI投资人针对其投资公司就股权回购相关的合同纠纷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港仲”)的仲裁程序;
- 正在代表一家香港公司针对境内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的关联公司就股权转让相关的担保合同纠纷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港仲”)的两个仲裁程序,成功根据内地和香港的保全安排实现境内对被申请人的财产保全;
- 代表一家中国游戏公司针对一家国际知名游戏发行公司就发行合同纠纷在港仲的程序,实现优势和解;
- 代表一家中国移动互联网企业及其多数股东针对其少数股东就股权转让纠纷在港仲的两个仲裁程序,该案涉及复杂的VIE架构、中国相关部门的审批等交易内容;
- 代表一家中国活性炭生产商与其外国合作伙伴针对合作经营合同履行中产生的及相关的商业纠纷在港仲的仲裁案;
- 代表一家在加拿大上市的能源公司针对一家世界五百强的中国能源公司就合作开采、销售海上天然气引发的纠纷参加临时仲裁程序,该程序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案件涉案金额逾人民币20亿元;
- 代表一家中国纺织公司与美国纺织公司的两个子公司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仲”)的两个仲裁案,涉案标的逾2600万美元;
- 代表一家境内国企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针对其海外电厂建设项目的合同纠纷,以优势地位和解;
- 成功代表一家诺基亚公司与中国国有企业在贸仲依ICC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案,涉案标的逾人民币3亿元;
- 成功代表加拿大上市石油开发企业与其中国合作开发者、天然气销售代理人、下游买家等在贸仲的系列仲裁案,涉案标的高达数十亿人民币,以优势地位和解;
- 成功代表两家香港公司与其中国国有合作方就合作经营公路的合作经营合同纠纷在贸仲的仲裁案,涉案标的高达3亿人民币,获胜诉裁决;
- 成功代表一家英国钢铁贸易商与其美国供货方在贸仲的产品质量纠纷案,获胜诉裁决;
- 成功代表一家新加坡大型房地产企业与其中国合作方在贸仲的仲裁案,获胜诉裁决;
- 成功代表一家全球大型零售商与其中国出租方在贸仲的仲裁案,获胜诉裁决;
- 成功代表一家新加坡钢铁销售商与其香港供货方在贸仲的仲裁案,获胜诉裁决;
- 代表一家印度风机生产商在中国的子公司与其中国风场业主在贸仲的仲裁案,涉案标的逾人民币6000万元;
- 代表一家汽车生产商针对其加拿大供应商在贸仲的仲裁案,涉案标的逾人民币3500万元;
- 代表一家全球具有领先地位的大型水处理、液体、热能设备制造商与其中国合资伙伴在贸仲的仲裁案,涉案标的逾人民币2000万元,以优势地位和解;
- 成功代表一家瑞士公司针对其中国经销商在贸仲的仲裁案,涉案标的逾人民币300万元,获胜诉裁决;
- 代表一位中国投资人与其BVI合作伙伴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仲”)的投资协议纠纷案,涉案标的高达6000万美元,以优势地位和解;
- 代表一家中国大型风机制造商与其美国风机部件供应商在北仲的仲裁案,涉案标的逾人民币12亿元,以优势地位和解;
- 代表一家中国政策性保险公司就出口信用保险纠纷应对在北仲的两起仲裁案,均获得全胜裁决;
- 正在代表一家香港机械制造公司针对其采购商在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案。
- 正在代表一家国企子公司针对另一家巨型中国民企就股权回购纠纷在上国仲的仲裁案。
- 代表数家公司在中国法院的合同纠纷案件(如一家中国大型国企在北京法院的涉案标的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股权转让纠纷案;四家香港公司与其中国国有合作方就合作经营高速公路的合同纠纷在山东法院的诉讼案;一家中法合资企业与其设备供应商就合同纠纷在北京法院的诉讼案;一家全球具有领先地位的提供高效开采方案公司的子公司针对其客户在中国新疆、内蒙古法院进行的产品采购合同纠纷案;一家在加拿大上市的能源公司针对一家浙江国有能源公司就天然气销售引发的纠纷在浙江法院进行的诉讼案;一家知名四大咨询公司与其客户在内蒙古法院的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一家山东企业与其合作伙伴就其股权转让合同在山东法院的诉讼案等);
- 代表数家银行在中国法院的金融借款合同及相关的担保合同纠纷案件;
- 代表多家公司在中国法院的侵权纠纷案件、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等案件(如一家世界领先的航空产品制造商针对多个中国自然人在北京法院提起的航空运输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应诉,原告提出总计达人民币3.15亿元的赔偿请求,同案被告包括来自地处不同国家的承运人、飞机制造商、保险人等;一家世界知名制造商在辽宁法院的产品侵权责任案件;一家法国基金在四川法院的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案件等);
- 代表数家公司在中国法院进行(国际)仲裁程序相关的管辖权异议、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之诉、保全程序、裁决的撤销、承认与执行程序;
- 代表自然人在中国法院进行家事诉讼程序(包括婚姻、继承等),并提供关于个人/家庭财富管理及传承方面的咨询服务。
其他信息
- 彭竹律师担任2021-2023年度国际商会青年仲裁员论坛北亚地区委员会代表,同时担任亚太国际仲裁论坛的机构代表(2019年至今)。
- 彭竹律师同时也是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委员。
- 彭竹律师是沈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也是北京市青年联合会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