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菡

合伙人·香港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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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香港 | 上海

简介 近期代表项目与案例 其他信息 相关阅读

沈菡律师主要业务领域为国际资本市场业务,包括债务类和股权类证券发行、并购、合规及其他一般公司法律业务。

教育背景

澳洲悉尼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香港城市大学,法哲学硕士学位

美国纽约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执业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执业律师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

 

职业背景

加入方达前,沈律师曾在多家国际律师事务所工作,包括美国达维律师事务所香港办公室工作10年多。沈律师在股权类和债务类证券发行和并购等项目中拥有极为丰富的经验,其中包括多项亚洲地区具有先例意义的项目。

简介

沈律师熟识中国的政治、经济和商务环境,了解中国企业的文化和价值,重视执行过程中的细节和体验,在业绩拥有良好口碑。沈律师被业绩著名杂志IFLR1000誉为 “Good communication, excellent in problem solving, and always acts in the best interests of the company (易沟通、解决问题能力强、总是为发行人争取最大利益)” 。她也被Legal 500誉为“has good business judgement and knows how to balance the execution rhythm of the project, especially in the communications with local state-owned enterprise customers(良好的商业判断力,能把控项目执行节奏,特别是擅长于和地方国企客户沟通)”。

近期代表项目与案例

  • 债券类项目

  • 股权类及股权链接类证券发行

  • 并购

投资级
  • 中国财政部、中国石化、中信证券、东方财富、浙江海港、新加坡淡马锡、潍柴动力、吉利集团、远东租赁、山东财金、TCL科技、中航国际、万科地产、东兴证券、昆仑能源、保利地产、中原资产、济南轨交、济南能源、鲁商集团、青岛即墨城投、青岛胶州城发、青岛动车小镇、西安航天高技术、西安航空城、西安曲江文化、太原国投、宁波鄞城、建德国资、余姚经开、莫干山高新、杭州江干、杭州临江、吴兴城投、湖州新投、无锡产业、铜陵发展、盐城高新、淮安交通、淮安投控、溧水城建、东南国资、常州东方、江苏科维、长兴交投、泰州鑫泰、世纪新城、高邮建设、富港建设、宿州工投、贵阳泉沣、黄石国资、巴州文旅、重庆涪陵发展等政府机构(含政府平台类企业)或企业的境外债券发行项目
 高息债
  • 建业地产、奥园地产、恒大地产、弘阳地产、泛海控股、卓越地产、雅居乐、中国宏桥、旭辉集团、合景泰富、荣光地产、龙湖地产、耐世特汽车系统集团、瑞安地产、融创中国、西部水泥、新湖中宝等企业的高息债券发行项目
 负债管理
  • 建业地产同意征求、建业地产票据回赎、恒大集团同意征求、中国高速传动设备票据要约收购、SOHO中国同意征求、融创中国同意征求及永晖焦煤要约收购和同意征求
  • 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国银租赁、广州农村商业银行、龙湖地产、中板控股、人和商业地产、中视金桥等企业的香港上市和全球发行
  • 百度、前程无忧、猎豹移动、友达光电、日月光、展讯、第九城市、盛大、奇景光电等企业的美国上市和美国存托股续发
  • 招商银行配股发售
  • 网秦可转债发行
  •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优先股发行
  • 郑州银行优先股发行
  • 韩国产业银行及韩国进出口银行经美国证监会注册的下架发行
  • 毕博向普华永道出售其在印度的资产
  • 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印度尼西亚布米资源的投资
  • 高盛、安联和美国运通对中国工商银行的战略投资
  • 盛大网络部分要约收购华友世纪
  • 美联储通过与AIG的债换股而收购AIA的优先权益项目

其他信息

  • 出版物/文章

  • 2012年受邀参与美国国家经济研究局NBER《融资在中国》研究项目并与美国特拉华州著名大法官William Allen合著《论至上而下规管的中国证券市场》,由美国芝加哥大学出版社出版
  • 2008年在美国《商法与证券法》期刊发表《中美内幕交易执法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