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雄超

资深律师·香港

陈雄超

资深律师·香港

陈雄超

资深律师·香港

简介 近期代表项目与案例 其他信息 相关阅读

争议解决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学学士

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国际公法)

BPP 大学学院,法律研究生文凭

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深造证书

执业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执业律师资(2016)

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从业资格 (2024,非执业)

通过中国国家司法考试 (2011)

工作语言

英语

普通话

粤语

职业背景

在加入方达律师事务所之前,陈律师曾在一家在争议处理领域知名的国际律师事务所的香港、伦敦和北京办事处接受培训并工作了八年。

简介

陈律师供职于方达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团队,专注于国际仲裁。他曾代表私募股权、能源、人工智能、酒店和制造业等多个行业的客户,参与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其他著名机构管理的仲裁,在仲裁领域经验丰富。陈律师2016年取得香港事务律师资格,迄今为止的大部分职业生涯都在香港度过,但也曾在伦敦和北京工作过。

近期代表项目与案例

  • 代表两家领先的私募股权基金进行紧急仲裁员申请以及其后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仲裁涉及与多个司法管辖区的一系列实体和协议有关的投资者与创办人纠纷。
  • 代表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中国电子消费公司处理有关违反投资者权利协议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并在香港和开曼法院进行平行诉讼。
  • 代表一家专注于亚洲的著名私募股权基金处理有关与一家美国公司合作开发的一种医药产品的投资,以及可能进行的纽约国际商会仲裁。
  • 代表一家私营科技公司处理对VIE结构企业的股权投资以及赎回权的行使,同时考虑到客户的合同权利和开曼群岛的法律制度。
  • 代表一家中国国有企业处理对某公司的股权投资、赎回权的行使、与交易对手的通信以及客户的策略规划。
  • 代表一家豪华国际酒店处理由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管理的《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仲裁,该仲裁涉及业主违反与北京一家酒店有关的一系列管理协议。
  • 代表一家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领先酒店品牌处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该仲裁涉及收购酒店业务并因卖方未能实现履约担保而进行价格调整。
  • 代表一家受欢迎的国际餐厅品牌就其南亚前特许经营商违反特许经营协议进行国际商会仲裁,特许经营关系已根据客户广泛的策略成功终止。
  • 代表一个国际石油公司财团就合同稳定机制和其他违反产量分成协议的行为向非洲政府提出索赔,并可能进行临时仲裁。
  • 代表中石化在根据《SICA仲裁规则》进行的仲裁中胜诉,该仲裁涉及就收购英国石油和天然气资产对Repsol提出欺诈指控,索赔金额达数十亿元。
  • 代表一带一路投资者财团的投资部门处理东南亚国家一个失败的水电项目,以及应对就违反仲裁协议进行的游击当地法院诉讼的策略,包括禁诉令。
  • 代表一家中东大型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处理就里海地区原油供应和贸易进行的伦敦国际仲裁院仲裁,索赔额成功减少至索赔价值的约1/10。
  • 代表一家中国国有企业处理与澳洲交易对手就各项合同费用的计算和审计发生的争议。
  • 代表一家中国国有企业处理退出并停止在中东国家运营的事宜。
  • 代表一家日本连锁便利店进行国际商会仲裁,并在开曼群岛对其合资伙伴提起平行诉讼,提出的申索包括违反股东协议。
  • 代表一家中国男士时尚品牌处理与一家香港上市的快时尚公司发生的合资纠纷,并可能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
  • 代表一家领先的国际酒店品牌多次处理违反有关其在中国和多个亚洲司法管辖区的酒店的管理协议并提前终止该协议的事宜。
  • 代表一名高净值人士在香港高等法院反对针对该个人业务的私募股权投资发出的全球资产冻结令。
  • 代表一名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委员会处理在香港高等法院审理的高风险家庭纠纷。

其他信息

  • 出版物/文章

  • 《并购交易仲裁》(全球法律与商业,2020年) — 中国章节
  • 《欧盟—中国潜在全面投资协议的最新进展》(重点关注投资保护和ISDS)——新酒新瓶?
  • 2020 年 TME 行业投资者与国家仲裁调查
  • 与Peter Yuen 和Olga Boltenko合著《限制绝对豁免——中国颁布外国国家豁免法》,2023年
  • 与Peter Yuen合著《公司法纠纷中不同的 “一站式裁决”推定?》,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