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晓月

合伙人·香港 |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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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晓月律师专门从事房地产交易,包括复杂的并购、合营、融资、处置及项目开发和管理。汪律师同时拥有丰富的跨境融资交易经验,包括并购/杠杆融资、房地产融资、结构性贷款以及一般公司融资。

教育背景

悉尼大学,税务法学位证书,2005

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律学士,2003

新南威尔士大学,会计商学士,2003

执业资格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及维多利亚律师资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执业律师资格

职业背景

汪律师于2019年作为合伙人加入方达,在加入方达之前,汪律师曾在英国安理律师事务所(Allen & Overy LLP)以及美国美富律师事务所(Morrison & Foerster)的上海代表处从业超过12年,包括担任合伙人及首席代表。

汪律师被2015-2019年版《钱伯斯亚太指南》评为中国房地产领域国际律所中的领先律师,并还曾被2018年《中国法律与实践》评为“年度杰出房地产与建筑工程律师”。 汪律师被《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LR1000)评为2020年银行业务领域“高度评价律师”(highly regarded lawyer)。她还被2018年《亚太法律500强》在公司/并购、私募风投及房地产三个领域列为推荐律师。汪律师还被《ALB亚洲法律杂志》评为2016年度15位中国最佳女律师之一,此次奖项用以表彰她以客户为中心的工作风格,她的专业成就和所参与的重大交易,以及她多年的执业经历。

简介

近期代表项目与案例

  • 并购交易

  • 融资交易

  • 代表一家国际机构投资者处理其与颢腾投资(Sigma Delta Partners Investment)搭建合资平台以收购北京悦秀城商业综合体项目的相关事宜。该交易涉及设立上层单一目的基金和合资公司,收购及相关融资等多方面事宜
  • 代表丝路地产(SilkRoad Property Partners)处理其从万科集团收购上海两座社区商场以及融资的相关事宜
  • 代表华平投资处理处理其向与城市更新运营商创邑(Creater)的合资平台进行的高达3亿美元的投资的相关事宜。合资平台旨在收购和重建中国一线城市的房地产项目,将陈旧和未充分利用的建筑物转作现代办公,零售和展览用途
  • 代表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处理其向易商红木集团建立的境外SPV处置江苏无锡某物流中心所有权益的相关事宜
  • 代表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处理其向某香港卖方收购广东东莞某物流中心所有权益的相关事宜
  • 代表贝恩投资信贷处理其认购东久中国发行的3亿美元可转债的相关事宜;东久中国是一家由华平共同建立的中国领先的综合性工业地产和服务平台提供商
  • 代表伊藤忠商事处理其从与丰树建立的多个境外合资企业退出的相关事宜,该等合资企业在中国众多城市经营物流地产
  • 代表KHI(一家香港私募投资基金)处理其收购位于上海市静安区静安寺的甲级写字楼富邦晶品大厦的多数权益以及与卖方合资的相关事宜
  • 代表宏利(Manulife)的多家实体与其他投资者组建境外投资平台,该平台由瑞安房地产管理,旨在收购和投资中国的核心商业房地产资产,其第一笔收购的资产为企业天地5座(位于上海新天地的甲级写字楼)
  • 代表普洛斯中国处理其拟从光大持有和运营的房地产投资部门EBA收购物流地产投资组合的相关事宜
  • 代表丝路地产(SilkRoad Property Partners)处理其以人民币5.27亿元从某新加坡房地产开发、投资和资本管理公司的中国子公司融资收购上海闵行某办公楼的事宜
  • 代表由纽交所上市的商业地产公司仲量联行的投资部门领盛投资管理公司(LaSalle Investment Management)管理的房地产基金,处理其向首峰资金管理公司(Alpha Investment Partners)收购位于上海虹口区的一幢31层高的甲级写字楼事宜。首峰资金由吉宝集团资产管理部门吉宝资本管理
  • 协助贝莱德地产代表的客户处理其拟从保德信金融集团(Prudential Financial)旗下的PGIM房地产公司收购位于中国上海市长宁区的两幢甲级办公楼的事宜
  • 代表伊藤忠商事与丰树集团建立多个境外合资企业,其在中国各个城市经营着14个以上的物流地产
  • 代表博枫(Brookfield)处理其对中国新天地可转换永久证券的5亿美元上市前投资(可再认购2.5亿美元)。中国新天地是瑞安房地产集团的境外控股公司,对位于上海黄金地段的多项房地产资产享有权益,具体包括新天地、企业天地1号楼、企业天地2号楼、新天地时尚和虹桥枢纽开发项目
  • 代表摩根士丹利房地产基金处理其与某中国领先的物流运营商共同设立合资企业的事宜。该合资企业将作为平台在中国设立多个国际标准物流中心。首个物流中心将设于浙江杭州
  • 代表橡树资本处理其认购某中国领先的房地产开发商和运营商股票的事宜,该公司间接持有中国的商业和工业园区
  • 代表凯龙瑞处理其与多位投资者合作投资香港办公楼开发项目事宜
  • 代表麦格理,一家在中国各地拥有各种零售物业资产的投资和资产经理人,处理其收购位于重庆的一家大型购物中心事宜
  • 代表铁狮门处理其对中国上海某大型国有开发公司设立并全资拥有的多个项目公司股权的收购。这些项目公司拥有众多前滩滨江地区的土地,2012年该地区举办了上海世博会。该区域将会被发展成一个新的商圈,大部分上海市政府部门的总部将会设立于此
  • 代表铁狮门处理其对中国某大型国有房地产公司的合营安排。该项交易是关于其对中国上海市江湾区某多用途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联合投资,涉及合营安排及多个司法管辖区
  • 代表中信产业基金的一家子公司处理其向中国银行澳门分行获取融资以收购中国领先的工程机械集团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徐工集团)的股权的相关事宜
  • 代表AEW牵头的财团处理其收购北京某商业综合体相关事宜,交易金额为27亿元人民币,融资结构为境内外平行贷款结构,均由中国民生银行提供
  • 代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处理其作为贷款行向珠海港香港有限公司(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间接全资持股的子公司)提供贷款融资,以通过自愿性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以21.1亿港币对兴华港口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代码:01990)进行私有化的相关事宜
  • 代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处理其作为贷款行向Optical Alpha Limited以及 Optical Beta Limited提供贷款融资,以通过开曼群岛公司法项下的协议安排方式对昂纳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港交所代码:00877)进行私有化的相关事宜
  • 代表投资人财团处理其要约收购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白马户外媒体(Clear Media Limited)所有股份的融资事宜。该财团由白马户外媒体CEO韩先生(40%)、蚂蚁金服(30%)、德高集团(23%)以及China Wealth Growth Fund III L.P.(7%)组成
  • 代表中国银行澳门分行处理其作为安排行、贷款行和代理行向華電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融资,以通过百慕大公司法项下的协议安排方式以高达46.4亿港元对冠捷科技有限公司(TPV,联交所:903;新交所:T18)进行私有化交易的相关事宜
  • 协助贝莱德地产代表的客户处理其拟从保德信金融集团(Prudential Financial)旗下的PGIM房地产公司收购位于中国上海市长宁区的两幢甲级办公楼的并购融资事宜
  • 代表麦格理处理其拟从某国际融资团就收购重庆某商场的并购融资事宜
  • 代表渣打银行及其他贷款人处理其对中国南京市南京国际金融中心进行的境内/境外融资事宜
  • 代表一组借款人处理其对中国大连某高档住宅进行境内/境外融资时向渣打银行及其他融资机构贷款的事宜
  • 代表某国际房地产基金处理为中国北京某酒店式公寓向德国地金银行进行的境内贷款再融资事宜
  • 代表德国地金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和德国地金银行处理对收购世纪商贸广场的优先贷款额度融资事宜。世纪商贸广场是中国上海一座国际A级办公楼
  • 代表德国地金银行亚洲有限公司和德国地金银行处理对中国房地产机会(上海中环广场)有限公司提供的1.07亿美元再融资事宜
  • 代表某国际房地产基金处理其通过可转换贷款对中国广州市中国某大型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的投资事宜
  • 代表德意志银行上海和香港分行处理向嘉吉公司(Cargill Inc.)提供境内/境外融资事宜,该项融资用于收购中国某开发公司,该公司拥有位于中国上海市中心的某项商业地产(即豫园天地)
  • 代表雷曼兄弟处理向Max Orient提供境外融资事宜,融资用于收购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0%的股权。该公司拥有位于中国上海淮海中路的嘉华国际中心
*部分交易为在加入方达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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