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洋

合伙人·北京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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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合伙人·北京

简介 近期代表项目与案例 其他信息 相关阅读

刘洋的主要业务领域为争议解决,尤其侧重国际商事仲裁案件和涉外仲裁诉讼案件。

教育背景

美国西北大学,法学硕士

外交学院,法学学士

外交学院,文学学士

执业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

美国纽约州律师资格

工作语言

中文

英文

职业背景

刘洋律师于2014年加入方达律师事务所北京办公室,在此之前曾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工作。

简介

近期代表项目与案例

  • 国际商事仲裁案件

  • 国内仲裁案件

  • 诉讼案件

  • 咨询项目

  • 代表一家美国知名手机制造商针对一家中国通讯技术公司就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费争议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港仲”)提起仲裁。
  • 代表一家中国知名手机制造商就其与另一家欧洲知名手机制造商就违反许可协议引发的争议在港仲参加仲裁。
  • 代表一家中资能源服务提供商处理其与另一家中资能源开发商在非洲因提供石油勘探、开发所需设备和服务引发的欠款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在港仲进行的仲裁程序,以及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法院进行的清盘程序。
  • 代表一家知名新加坡家具制造商应对其中国合作伙伴就合作合同引发的争议在港仲提起的仲裁。
  • 代表一家国际知名投资机构针对其投资的一家大型中国医疗公司就股权回购争议在港仲提起仲裁。
  • 代表一家中国国有投资机构针对其向某外国矿产项目发放的贷款向各个贷款担保人在港仲依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贸法会规则”)提起仲裁。
  • 代表一家中国机械设备租赁公司就其与越南承租方和履约担保方之间因设备租赁和保函理赔纠纷在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仲”)提起仲裁。
  • 代表一家英国能源公司针对一家大型中国能源公司就合作开采海上天然气引发的纠纷适用贸发会规则在新加坡提起临时仲裁,同时就其针对一家中国能源采购商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提起关于天然气产品照付不议争议的仲裁,并代表其参加相关确认仲裁协议效力之诉。
  • 代表一家荷兰大型医药公司应对其中国合资伙伴就合资和知识产权许可争议在国际商会仲裁院提起的仲裁。
  • 为一家中国大型工程技术公司就其与位于俄罗斯的工程项目的业主之间的建筑工程纠纷引发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案件和相关FIDIC专家评审程序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家中国知名商用飞机经销商就其与一家欧洲知名商用飞机制造商因合作在中国制造、销售商用飞机引发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 代表一家欧洲船舶销售商针对一家秘鲁渔业公司就船舶担保买卖争议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提起仲裁。
  • 代表一家美国农产品贸易商应对由一家中国农产品生产商就货物买卖争议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提起的仲裁。
  • 代表一家知名跨国投资集团针对其与一家中国水处理企业及其股东就股权回购争议在贸仲提起仲裁。
  • 代表一家美国医药研发公司应对由一家中国医药生产商就合作开发仿制药引发的争议在贸仲提起的仲裁。
  • 代表一家法资新能源企业针对其中国建筑工程承包商就建设工程争议在贸仲提起仲裁。
  • 代表一家港资新能源开发公司应对由一家中国咨询公司就居间服务争议在贸仲提起的仲裁。
  • 代表一家中资伊拉克能源公司应对另一中资能源建设分包商就工程服务争议在贸仲提起的仲裁。
  • 代表一家中资加拿大能源公司应对另一中国能源进口商就原油买卖争议在贸仲提起的仲裁。
  • 代表一家中国医疗公司针对一家中国知名办公场所提供商的就双方因股权投资和商业租赁产生的争议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仲”)提起仲裁。
  • 代表一家中国知名医美公司的创始人参加其投资股东针对其在北仲提起的股权回购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中资能源企业针对某中国自然人就股权买卖争议在北仲提起仲裁。
  • 代表一家中国基金管理人应对多名中国投资人就基金合同争议在北仲和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的多个仲裁程序。
  • 代表一家从事光纤生产的大型外商投资企业就其与产品买方、合资方、供应商等之间产生的多个合同争议,包括与工业气体制造商之间的照付不议争议,在江苏多地法院参加诉讼。
  • 代表一家美国医药研发公司应对由一家中国医药生产商就合作开发仿制药引发的争议在山西法院提起的诉讼。
  • 代表一家港资投资管理公司针对一家中国服装制造企业及其关联公司在深圳法院参加执行程序。
  • 代表一家外商独资花卉经销商参加由另一家外商独资园艺企业就产品质量问题在上海法院提起的侵权诉讼。
  • 代表一家美国知名科技公司就其与消费者之间的产品质量纠纷参加在北京、江苏、四川等地法院进行的多个诉讼程序。
  • 代表一家美国知名科技公司就其与前雇员之间的劳动纠纷参加在北京、上海等地法院进行的多个诉讼程序。
  • 代表一家网络直播公司应对另一家大型网络传播公司在天津法院提起的侵权诉讼程序。
  • 代表一家知名中国服装销售商应对另一家中介商在北京法院提起的中介服务佣金诉讼程序。
  • 代表一家日本金融设备制造商在深圳法院申请承认执行一份针对一家中国制造商的港仲仲裁裁决。
  • 代表一家南非矿业公司在沈阳法院和上海法院分别申请承认执行针对两家中国机器设备制造公司的国际商会仲裁院仲裁裁决,并参加其中一个债务人的破产重整程序。
  • 代表一家以色列通讯科技公司在北京法院申请承认执行一份针对一家中国通讯科技公司的国际商会仲裁裁决。
  • 为一家大型国有能源设备企业就其与另一家国有能源企业之间因股权买卖中涉及的标的物瑕疵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家韩国大型能源公司就其与一家在华美资能源采购商之间的气体购销争议提供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在新仲提起仲裁的策略及潜在的和解方案。
  • 为一家国有大型机器设备制造公司就其与位于乌克兰的工程项目业主之间的设备供应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家知名跨国资产管理公司就其与多个中国地产商之间的债券回赎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家知名欧洲投资公司就有关中国利率制度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等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 为一家知名中国民间教育培训机构就其与投资方之间发生的潜在股权回购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 为一家知名投资银行就其与一家中国知名乳业公司的股权投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在贸仲提起仲裁的策略及潜在的和解方案。
  • 为一家国际知名能量饮料公司就其与合资股东因合资公司控制权、分红、董事违反忠实勤勉义务等争议提供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的策略及潜在的和解方案。
  • 为一家全球知名电气公司就其与多家中国大型船舶制造公司因供货合同引发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仲裁策略及潜在的和解方案。
  • 为一家中国市场调查公司就其与一家美国收视调查公司就因合资合同产生的纠纷提供法律意见,并促使双方成功达成和解。

其他信息

  • 获奖情况

  • 其他履职

  • 于2023年起被Legal 500评选为“争议解决:仲裁业务 明日之星”
  • 于2021年11月入选北京市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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