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发行

  • 作为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协助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完成14.3亿美元股息率为5.90%的非累计永续境外优先股的发行。该交易是近年来发行规模最大的中资区域性银行境外优先股之一。
  • 作为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协助南京东南国资投资集团完成人民币10亿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币债券,为全球首单自贸区境外债。
  • 作为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协助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完成4亿美元高级债券的境外首发。该交易为首单地方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境外债。
  • 作为发行人美国、香港和中国法律顾问,协助弘阳地产集团完成多笔高息债债券发行。
  • 作为发行人美国、香港和中国法律顾问,协助泛海控股国际有限公司完成多笔高息债债券发行。
  • 作为发行人美国法律顾问,协助深圳市卓越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完成多笔高息债债券发行。
  • 作为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协助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完成3亿美元债券的境外首发。
  • 作为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协助法国农业信贷银行完成首单由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发行的作为自救工具、符合TLAC(总损失吸收能力)工具特征的熊猫债(该交易获中国法律商务China Law & Practice )2019年度债权融资大奖)。
  • 作为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协助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完成其100亿元人民币熊猫债发行项目的设立和30亿元人民币熊猫债的首发(该交易获《财资》杂志The Assets)2020年度中国大陆市场:最佳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交易奖)。
  • 作为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协助菲律宾共和国完成25亿元人民币熊猫债的发行。
  • 作为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协助宝马集团完成其200亿元人民币熊猫债发行项目的设立和155亿元人民币熊猫债的发行(该交易获亚洲金融FinanceAsia)2019年度最佳熊猫债大奖)。
  • 作为发行人中国法律顾问,协助大华银行完成20亿元人民币熊猫债的首次发行(该交易获亚洲金融FinanceAsia)2019年度最佳本币债券大奖)。
  • 作为联合承销商中国法律顾问,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完成多次美元主权债券及欧元主权债券的发行。
  • 作为财务代理、发行及交存代理及上市代理的中国法律顾问,协助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完成多次人民币国债的发行。
  • 作为承销商的中国法律顾问,协助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公开发行多次美元债。
  • 作为财务代理、发行及交存代理的中国法律顾问,协助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发行多次人民币央行票据。
  • 作为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协助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完成1.2亿美元债券的境外首发。
  • 作为发行人国际法律顾问,协助杭州江干区城市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完成2亿美元债券的境外首发。
  • 作为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协助完成意大利存款和贷款机构股份有限公司首人民币50亿元熊猫债的首次发行。
  • 作为主承销商法律顾问,协助完成新鸿基地产人民币12亿元熊猫债的首次发行。
  • 作为交易法律顾问或国际法律顾问,协助发行人和承销商完成多笔债券私募发行。
  • 作为中国法律顾问,协助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完成多笔熊猫债私募发行。
  • 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发行人律师为其发行3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承销商律师为其发行1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律师为其注册发行熊猫中期票据和短期融资券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普洛斯洛华中国海外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承销商律师为其公开发行15亿元熊猫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商律师为其非公开发行50亿元住房租赁专项可续期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的发行人律师为其在境外发行10亿美元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宁波银行发行人律师为其公开发行100亿元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
  • 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的承销商律师为其公开发行200亿元可交换公司债券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