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达助力百济神州成为全球首家实现“美股+港股+A股”三地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

2021年1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同意百济神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济神州”)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注册申请。2021年12月15日,百济神州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正式挂牌,本次A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总额(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为人民币2,215,964.3076万元。至此,百济神州成为全球首家实现“美股+港股+A股”三地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

本次发行上市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关于公司治理、证券监管方面的法律规定,同时需要妥善应对三地上市规则之间的潜在冲突和衔接安排。

方达作为百济神州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律师,承担了包括境外多地上市红筹企业回归A股相关法律问题研究与监管沟通、公司治理制度设计、上市申请文件撰写、跨境中介机构沟通协调等职责。

自上交所科创板开板以来,红筹企业回归A股历经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的典型代表是华润微、九号公司等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第二阶段的典型代表是中芯国际等已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红筹企业;第三阶段的典型代表即是百济神州,即已经同时在美国和香港上市的红筹企业。

在上述三个发展阶段中,方达均深度参与了每一发展阶段的代表性项目,从而积累了大量实操层面的系统性经验。基于百济神州全球首单的特殊市场地位,方达团队通过该项目充分了解和学习了多地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登科”涉及的相关关键法律问题的监管态度,并触及了一些在实操指引或相关配套制度方面有待进一步细化的法律问题,可以为其他已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的回归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项目经办合伙人为方达律师事务所丁继栋律师和刘一苇律师,团队成员包括方媛、胥振阳、常悦、李槊和贺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