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603259.SH/2359.HK,以下简称“药明康德”)在境外市场成功完成人民币67.8亿元于2027年到期之美元结算零息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扣除经办人佣金以及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开支后,本次发行项下债券认购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0.23亿美元,并将按以下方式使用:(1)约90%将用于全球产能和能力发展;及(2)约10%将用于一般公司用途。

药明康德为全球医药及生命科学行业提供一体化、端到端的新药研发和生产服务,在亚洲、欧洲、北美等地均设有运营基地。公司通过独特的“CRDMO”业务模式,不断降低研发门槛,助力客户提升研发效率,为患者带来更多突破性的治疗方案,服务范围涵盖化学药研发和生产、生物学研究、临床前测试和临床研发等领域。

方达律师事务所作为药明康德的中国法律顾问,为本次发行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包括协助就本次发行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递交备案。本项目由合伙人黄超王梦婕牵头,团队成员包括甘燕常继超艾慧胡艳晖吴思灵张芷涵李昱程张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