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达助力大船海工开创国内非上市公司自救式重整的先河

大船海工是国内建造历史最悠久、经验最丰富、完工产品最多的海洋工程建造公司之一,是辽宁高端海工装备制造业最高水平的国有船企代表,也是我国首批进入工信部海工装备企业“白名单”的七家之一。其在传统海工平台、中小型气体运输船、风电安装平台、FPSO模块和海洋牧场等领域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交付了全球首制的85000立方米三耳C型液罐双燃料动力乙烷运输船。

由于国际石油价格大幅下挫,整个行业遭受重创,国外买家纷纷弃船,导致大船海工发生严重债务危机。所涉债务近200亿元,其中更有38家外协单位数千农民工的6.2亿元劳务费。

在其他同类国企纷纷通过国资新设平台剥离之际,大船海工由于股东矛盾等多种原因,在2019年1月23日无奈进入重整程序,2月19日经遴选,方达律师事务所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被大连中院指定担任重整管理人。

进入重整后,又收到大连港湾海关申报的近20亿元人民币关税和增值税债权,管理人将其列为暂缓确认债权。同时,潜在投资人先后由于各种原因退出重整,导致重整工作一度陷入死局,大船海工勉强靠自身经营资金、应收账款回收、原股东的共益债借款维持,在破产清算边缘苦苦挣扎。

在法院、政府、大船海工的多方努力下,方达团队创新性地提出自救式重整方案,同中信保达成一揽子协议,在依法合规的原则下将10座平台未来仲裁结果、转卖价格、转卖时间等不确定因素全部固化为确定的17.8亿人民币赔付金额,并以中信保的保险赔款为主要重整资金来源,以现金、留债、转股等多种形式进行清偿,部分普通债权人进行债转股成为公司的新股东,外协劳务费债权则参照职工债权全额清偿,挽留原大船海工管理团队作为重整后公司的经营主体。

海洋事业关系民族生存发展、关系国家兴衰安危,本案成功挽救了海工装备制造业的龙头企业,开创了国内非上市公司自救式重整先河。

本重整案也是市场化地运用重整制度来帮助周期性行业因市场因素而陷入暂时性困境的企业度过危机的完美典型。重整程序在其中真正起到了挽回银行不良贷款损失、挽救具有持续经营价值企业的效果,切实发挥了促进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和国有经济合理布局的积极作用。

本案件由破产与重组业务合伙人季诺李凯牵头,成员包括资深律师张珏菡